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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来访预约流程告知
2024-09-06 770 返回列表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来访预约流程告知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接待流程

(一)准入资格。凡来访开展有关产品学术推广活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应先在属地药品、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登记建档,并报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原则上每名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每年至少登记一次,未经登记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不得在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活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聘用或者授权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应按照《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备案平台上进行备案,未备案的不予登记建档。

(二)预约登记。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登陆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www.dtssyy.cn)下载填写《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来访预约表》,连同需提交备案的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关的职能部门邮箱(2307369700@qq.com医学装备科、dtsyyyjk@163.com药学部)进行来访预约登记。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不进行预约登记,同时严禁未预约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进入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内部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备案资料包括:

1.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2.国家药监局查核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备案信息表等证明资料;

3.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和工作证明);

4.遵守行业规范、严禁商业贿赂的廉洁承诺书;

5.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说明书或宣传资料;

6.其他相关产品详细资料并加盖企业印章。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内部相关业务科室接到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预约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将于接待日前5天通知预约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除特殊情况外,未经预约登记的,接待日恕不接待,非接待日时间不接待。

二、被接待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与事先预约人员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关公司授权委托证明,否则取消接待。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日


附件3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来访预约表.xls

附件1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代表来访预约流程告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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